**大唐国际******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大唐国际******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30,000吨
3. 交货地点:**省,**市,**区,**南站
4. 交货日期:2024-12-21 至 2024-12-31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煤炭货款以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卖方代买方办理铁路运输,代收代缴铁路运输费用,实际发生运费以运费发票金额为准;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1 13:31:15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5,500 | <5,3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1 | ≥1.2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结算单价=按热值计价-硫分考核-其他,计算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热值计价及考核计算方式:禁止掺配煤泥,掺配煤泥影响接卸,该批次(列)不计入加权且合同价格下降15元/吨。
(1)以合同期内所供煤炭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值为结算依据,以卡计价:到厂验收Qnet.ar≥5300千卡/千克,热值计价为:到厂验收Qnet.ar×(合同价÷基准热值5500千卡/千克);到厂验收Qnet.ar<5300千卡/千克,买方有权拒收,或按热值计价为:合同价-200千卡/千克×(合同价÷基准热值5500千卡/千克)-2×(5300千卡/千克- 到厂验收Qnet.ar)×(合同价÷基准热值5500千卡/千克)。以上计算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到厂煤加权收到基硫分St,ar≤1%时,不予奖励考核;1%<St,ar≤1.2%时,每超0.01%扣0.2元/吨;1.2%<St,ar时,买方有权拒收,若同意接收,每超0.01%扣0.4元/吨。(注:分段累计扣罚,合同期内所供煤炭到厂加权)
(3)合同量必须在合同期内发运完毕(交货时间以铁路货物运单时间为准),最大供应量应不超合同量的110%(若超合同量10%,则有权拒收或协商解决)。合同兑现率低于50%时,基准合同价格下调15元/吨,50%≤合同兑现率≤90%时,基准合同价格下调10元/吨。我司由于入厂接卸原因等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或无法继续执行的,我司将出具书面通知供应商合同延期或终止。对确认合同终止的已到厂煤炭,按合同签订价格条款执行,对合同兑现情况不予考核。
(4)合同执行完毕后进行来煤指标评价,并与报价单所报指标进行对比。禁止混配贫瘦煤、无烟煤,如发现掺配贫瘦煤、无烟煤合同终止,且已供煤炭价格另行下调0.01元/大卡.吨。
(5)本次招标不接受**煤。
(6)本公告所采购煤炭到厂两票结算(煤炭增值税发票13%和铁路增值税发票9%)。
(7)中标后,需按照中标数量20元/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人民法院起诉。(2****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国际******公司
2. 联系人:龚光焱
3. 联系电话:0790-****099
八、备注
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