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龙科技2#循环水系统减碳技术改造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尼龙科技2#循环水系统减碳技术改造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12月20日
2.2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7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服务期内所得收益投标方分成比例:78.2%;服务期限:①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工。②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90.8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服务期内所得收益投标方分成比例:79%;服务期限:①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工。②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3.33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隆****公司;投标报价:服务期内所得收益投标方分成比例:79.3%;服务期限:①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内完工。②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57.99分。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3
业主单位:**神马****公司
地址:**省**市**区新****路与菊香路交叉口**今典产业园12号楼7楼整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9750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虎先生 联系电话:0375-****575
邮 箱:****@Outlook.com
财务电话:037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