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规模化养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化养殖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市甘霖镇马塘村
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现有猪舍22827平方米、办公大楼720平方米、饲料仓库1600平方米、配套辅****养猪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引进种猪3030头(其中母猪3000头、公猪30头),生猪存栏量3万头,年出栏量6万头。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址距离/m |
经度 | 纬度 |
环境空气 | 1 | 马塘村 | 120.70957 | 29.55564 | 共840户、2867人 | 二类功能区 | S | 100 |
2 | 剡北村 | 120.70529 | 29.54580 | 共311户、832人 | SW | 930 |
3 | 白泥墩村 | 120.73129 | 29.56021 | 共750户、2133人 | E | 2000 |
4 | 小**村 | 120.72524 | 29.54945 | 共616户、1520人 | SE | 1400 |
5 | 官珏村 | 120.72219 | 29.54057 | 共319户、968人 | SE | 2000 |
6 | 求家坎村 | 120.71473 | 29.53508 | 共289户、855人 | S | 2400 |
7 | 下洋村 | 120.71657 | 29.53904 | 共219户、668人 | S | 2000 |
8 | 祝山村 | 120.69683 | 29.53878 | 共378户、1063人 | SW | 2300 |
9 | 查村 | 120.69297 | 29.54557 | 共189户、433人 | SW | 2000 |
10 | 雅言楼村 | 120.70511 | 29.53437 | 共295户、915人 | SW | 2500 |
11 | 支滨村 | 120.69335 | 29.56065 | 共422户、1354人 | NW | 1300 |
12 | 安江村 | 120.69305 | 29.57450 | 共832户、2122人 | NW | 2300 |
13 | 赵** | 120.71228 | 29.57390 | 共1116户、3005人 | N | 1600 |
14 | 柳岸村 | 120.71945 | 29.56353 | 共406户、1268人 | NE | 870 |
15 | 西叶村 | 120.72520 | 29.56931 | 共724户、1852人 | NE | 1800 |
水环境 | 1 | **江 | / | / | 水体 | Ⅲ类水质功能区 | S | 2800 |
2 | **江 | / | / | 水体 | E | 1200 |
声环境 | 1 | 马塘村 | 120.70957 | 29.55564 | 共522户、1654人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S | 100 |
注:表中的“方位”以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本项目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废水系统、生活废水系统及雨水系统。雨水管网系统排水采用暗管重力流排放。项目屋面雨水、绿地雨水和净道路面雨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汇入排水管网后最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猪舍尿液、冲洗废水、废除臭液等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厌氧发酵后的沼液用于农田消纳。因此,项目实现了污水全部**化利用,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恶臭气体、沼气发电废气。各类废气在经有效处理后,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源排放的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根据AERMOD计算结果,本项目所有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未出现超标区域,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及敏感点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猪粪便和沼渣、污泥、饲料残渣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生产有机肥半成品,****工厂生产有机肥;分娩废物及病死猪采用冷库储存,定期由指定单位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废水经厌氧发酵后沼液用于农田消纳。环评要求粪污、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因此项目废水对场区内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处理后的灌溉水对消纳地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作为农肥,增加了土壤肥力,会防止土壤酸化和盐碱化,对土壤的生态环境影响具有正效益。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06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甘霖镇马塘村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266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银丰大厦809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6430
E-mail:****@qq.com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0973
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众可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查阅环评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