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4-1207)竞争性磋商公告
****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项目概况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万元 最高限价:7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编制内容并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备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管理部门出具),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到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体育场路19号 联系方式:吴锦梅 ,022-****8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022-****7450-8019 **** 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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