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7万吨新型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市**新区****侧、**路东侧;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9297万元,新增土地68.68亩,**厂房等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购置冷凝器、反应釜等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7.7万吨新型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61209万元。
2、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类别 | 序号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位置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X | Y |
环境空气 | 1 | 285582 | ****790 | 规划居住用地(目前空地) | NE | ~1300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要求 |
2 | 285661 | ****538 | 规划幼儿园(目前空地) | NW | ~1350 | 学校 |
地表水 | 企业周边内河 | S | ~300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水质要求 |
E | ~730 |
**湾 | S | ~ 400 |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三类水质标准要求 |
声环境 | 项目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3类功能区达标 |
土壤环境 | 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 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
生态环境 | ****园区内河等生态环境 | 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公用工程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有机废气、烟尘、氯化氢、氨气等,各类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废水: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会****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项目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土壤影响:企业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环境风险影响: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时更新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本次环评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处理厂 | 达标排放 |
废气 | 项目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公用工程废气等,其中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各自车间冷凝+酸/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树脂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污水站、储罐区废气接入碱喷淋+次钠喷淋后高空排放,桶装液体投料设置专用密闭投料间,出料设置单独密闭出料间,采用灌装设备收集产品。出料、投料间集风收集废气后通过各自车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和车间布局,设置设备隔声间以及必要的消声器、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事故防范 |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环境风险可控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产7.7万吨新型材料项目建设地位于****市**新区****侧、**路东侧,项目建设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海政办发〔2024〕60号)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环境准入条件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社会团体及群众,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7、公众提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6日。
8、项目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 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环境局**分局
通讯地址:****中心2号楼4楼
联系电话:0573-****8491
(2)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新区****侧、**路东侧
电话:王总187****6283
(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民营企业发展大厦
电话:夏先生0571-****5197
公告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