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老城片区LC10单元长安北路以西、龙河东路以南等五个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关于****片区 LC10单元**北路以西、龙**路以南等五个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20 11:50
******局:
《****规划局关于申请批准****片区LC10单元**北路以西、龙**路以南等五个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片区 LC10单元**北路以西、龙**路以南等五个地块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和用地面积。其中,****片区 LC10单元**北路以西、龙**路以南地块总规划面积 10.24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路以西、龙河中路以东、中洲建材市场以北、**路与龙河路下穿节点以南;****片区LC14单元将军路以东、闻堰路以南地块总规划面积 1.34公顷,四至范围为将军路以东、闻堰路以南、嘉泰﹒丹霞公馆以西、振华驾校以北;****片区 LC17单元**南路以西、龙**路以北地块总规划面积 5.36公顷,四至范围为**南路以西、龙**路以北、齐云路以南、齐云山庄南村以东;****片区LC21单元**路以东、横排头路以南地块总规划面积9.91公顷,四至范围为**路以东、横排头路以南、均河路以西、红石谷路以北;**绿色城南片区 CN14单元指封山路以东、桃裕路以北地块总规划面积 164.33公顷,四至范围为指封山路以东、桃裕路以北、金裕大道以南、****边界以西。
二、同意规划用地布局和土地用途。
三、同意地块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
四、同意交通组织、市政规划、配套设施。
接到批复后,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该区域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2024年 9月3 日
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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