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事由
本次所涉采购****公司营销人员培训服务采购,用于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拟采取比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定**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策略、客户关系管理、销售知识培训等;
2.培训对象:****公司****营销部门员工(约40人);
3.培训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4.培训时间:预计2024年2月(时间待定),培训时长为4天;
5.项目地点:**省**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提供专业培训服务的资质,具备大型国企或同行业培训经验者优先;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培训师资,
3.供应商具备5年以上相关培训经验优先,并提供培训案例供参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的一切参选文件和参选行为必须真实有效,招选人若发现参选人的一切参选文件和参选行为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选、中选资格;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比选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止。
四、最高限价及中选原则
(一)最高限价:8.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通过的前提下,在由本****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培训方案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小组人员评分计算平均值作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分:40分(有效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技术分:60分。
2.商务分评审标准
(1)计算参选报价得分前,****小组审查各参选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2)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参选报价的最低价(有效参选报价系指:通过初步审查响应文件的参选报价)
(3)价格得分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选报价*40
(4)各供应商应按拟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3.技术分评审标标准
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60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 60 ) 分) | 企业案例 | 供应商具备5年以上相关培训经验,并提供培训案例供参考。(1)满足5年以上相关培训经验得5分,不足5年酌情给分。(2)提供培训案例三个及以上得15分,不足3个酌情给分。 | 0-20 |
企业师资 | 师资资质(2分):培训师资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认证,每提供一个加0.5分,最高2分;行业经验(3分):培训师资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培训经验,最高3分;教学经验(2分):培训师资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最高2分;教学效果(2分):根据提供的师资教学案例,评估教学效果,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加0.5分,最高2分;师资团队结构(1分):师资团队结构合理,涵盖所需培训领域的专家,根据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专业性评分,最高1分。 | 0-10 | |
营销培训方案 | 方案完整性(5分):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每项内容完整清晰,最高5分;针对性和实用性(15分):方****公司营销人员的实际需求,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最高15分;创新性(5分):方案中包含创新的培训方法或内容,能够提升培训效果,每项创新加1分,最高5分;效果评估机制(2分): 方案包含明确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能够量化培训效果,最高2分;预算合理性(1分):方案中的预算合理,与培训目标和内容相匹配,无明显浪费或不足,最高1分;可持续性(2分):方案考虑了培训后的持续支持和跟进,以确保培训效果的长期维持,最高2分。 | 0-30 |
备注:所有商务和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所有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本公告相关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师资介绍及培训案例各1份;
(三)培训方案及报价单1份,需加盖公章。
备注:上述比选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前封装邮寄或送至******开发区锦绣路6号******公司,报价函未封装视同无效,逾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3150
七、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
八、开启地点
****公司会议室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比选失败: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因重大变故,比选项目取消的;
(三)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