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凌镇陇桥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消毒净化设备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对**县东凌镇陇桥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消毒净化设备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1点内容更正为:“5.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4点内容:“7.4到**壮****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3、招标文件全文“**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修改为“**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A商务评分标准,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中:“1.投标人具备省级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之内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2.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的,得1分,满分1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4.投标人获得《三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获得《四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获得《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满分3分。证书必须在****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有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修改为:“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具备省级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之内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的,得1分,满分1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获得《三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获得《四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获得《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满分3分。证书必须在****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有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A商务评分标准,投标设备的业绩中:“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业绩为消毒净化设备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业绩为消毒净化设备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属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如提供,则须按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 :
日 期:
二、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修改内容为固定内容和格式,在系统内无法更改,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修改通知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新隆路 102 号
邮 编:5337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76-****03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龙景西路2号龙景苑小区E区第1幢7单元142号-143号、第1幢8单元145号
邮 编:533000
联系人:韦伊容
电 话:0776-****560
传 真:0776-****560
E-mail:****@163.com
网 址:/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776-****188、0776-****171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