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迎春灯饰安装项目(重新比选)竞争性比选,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安装范围包含高速路下道口、**大道(**美凯龙)、黄沙转盘、国土局转盘1、2、****广场、锦绣公园、武装部、体育文化公园、中心广场、****广场、国色广场、**大道与文笔大道交汇点、玉鼎大道和三合大道交汇处、**隧道入城、**隧道出城、**隧道入城、**隧道出城、人民路、南内街、明月大道澄溪镇入城、明月大道澄溪镇出城、**入城方向1、**出城方向1等24处安装节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90053.44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迎春灯饰材料(设备)采购、制作直至安装到位、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含维护期的防盗管护维修、故障排除、日常巡查、绿植保护等工作)到拆除回收(含拆除)全过程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等。
2.5 工期要求:20 日历天(本项目须在2025年1月 19 日前完工亮灯,每延迟1天处以违约金2万元);灯饰、绿植的管护期限:从完工开始到2025年 5 月 1 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路168****小学旁) | 地址: | **市**县桂西大道**小区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0895 | 联系电话: | 152****794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5年迎春灯饰安装项目(重新比选)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支行 | 111****85778VA00040 |
****交易中心 | 工商****营业部 | 955********09050612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820********0584-100756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250********10009065-001699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316********007********05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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