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一批转让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12-23 |
2025-01-06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联系电话:0580-****322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废旧设备一批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废旧设备一批,主体材料为废铁、废不锈钢、废塑料。本次挂牌价为三个产品的单价,挂牌价(综合单价)5000元/吨(其中废铁单价为1600元/吨、废不锈钢单价为8200元/吨、废塑料单价为5200元/吨)。(数据来源于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成交后,按成交价分摊废铁、废不锈钢、废塑料各自单价后,最终成交价款以实际过磅数量计算总价。(举例:挂牌单价5000元/吨,成交单价6000元/吨,废铁:6000/5000*1600=1920元/吨,废不锈钢:6000/5000*8200=9840元/吨,废塑料:6000/5000*5200=6240元/吨,)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转让标的现堆放于**市**区干览镇**路1****公司西南堆场、**公司西北空地)。 6、意向方在报名前可请第三方机构测绘、检测,一旦转让成交,涉及数量、品质等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挂牌期间由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陈先生,135****2694。 8、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拖运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依此为由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及标的管理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拖运、装卸、运输等费用须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中心概不负责。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干览镇**路1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859261F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单价 | |
转让单价(万元) | 0.5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计量单位 | 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交货前一次性付清。本次成交价分摊废铁、废不锈钢、废塑料各自单价后,最终成交价款以实际过磅吨数计算总价。(举例:挂牌单价5000元/吨,成交单价6000元/吨,废铁:6000/5000*1600=1920元/吨,废不锈钢:6000/5000*8200=9840元/吨,废塑料:6000/5000*5200=6240元/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账号:811********0231112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挂牌价(综合单价)为5000元/吨(其中废铁单价为1600元/吨、废不锈钢单价为8200元/吨、废塑料单价为5200元/吨)。总成交价款按主体材料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355****57187;开户银行名称:****分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6、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且拆解方须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拆迁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资产动态报价).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废品买卖合同.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0580-****32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区千岛街道**路255****广场A座1007室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卓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