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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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599660 |
袁清茂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 |
杏开消审字(2024)第0014号 |
普通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 |
杏开消审字〔2024〕第 0014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国消防 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申请 汾酒 2030 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第四批 建设工程(地址:汾****开发区)消防设计审 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 杏开消 审凭字〔2024〕第 0014 号 ) 。经审查该工程消防设计合 格。同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 需修改的,由原技术审查单位出具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消防设 计审查的意见。需重新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细则重新 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不需重新审查的应将设计变更和技术审 查单位意见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二、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应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消防设计文 件、技术审查质量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存在违反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中带有“严禁” “必须” “应” “不应” “不得”要求的非 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建设工程改变使用性质或者功能用途依法应当取得 有关部门批准,本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受理和审批 结论不作为同意其改变使用性质或者功能用途的依据。 五、工程竣工后应依法申报消防验收,经消防验收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
2024/12/18 |
2024/12/18 |
2099/12/31 |
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303MB****360A |
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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