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76-076024Z0719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含税价536699.00元,不含税价506319.8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中标候选人第2名:**正韬****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727160.00元,不含税价686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一****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510000.00元,不含税价5049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时开始实施。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正韬****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一****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正韬****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一****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正韬****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一****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省采购与招标网、******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座机):0632-****056
业务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座机):0632-****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王先生、于女士
电话(座机):0531-****1838、****1885
电子邮件:SDLC@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