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司高精度微尺寸、长服役稳定性稀土永磁体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82MA3R7NCG59 | 建设单位法人:刘荣辉 |
栾文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无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精度微尺寸、长服役稳定性稀土永磁体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市**市 人和镇宋家庄村西430m |
经度:122.2908 纬度: 36.8994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2 |
威环荣审报告表〔2024〕020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5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82MA3R7NCG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82MA3R7NCG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5MA3UCM1522 | 竣工时间:2024-10-0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高精度微尺寸、长服役稳定性稀土永磁体项目位于**市人和镇宋家庄村西430m。拟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2号厂房增设1套混胶工艺、2条电泳生产线(含磷化预处理)、1条环氧喷涂线以及晶界扩散工艺(包括2套PVD、2套丝网印刷、2套热喷涂),占地面积约4000m2,建筑面积为4000m2,主要通过晶界扩散(PVD或丝印或热喷涂)对磁体件进行性能的提升,通过表面处理(电泳或环氧喷涂)对钦铁硼永磁元件进行表面涂装加工,加工量1.3亿件,约34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人和镇宋家庄村西430m,总投资225万元,利用现有2号厂房增设晶界扩散工艺(包括1套丝网印刷、2套热喷涂),占地面积约4000m2,建筑面积为4000m2,主要通过晶界扩散(丝印或热喷涂)对磁体件进行性能的提升,加工量1.3亿件,约3400t/a。 |
1套混胶工艺、2条电泳生产线(含磷化预处理)、1条环氧喷涂线以及晶界扩散工艺(包括2套PVD、1套丝网印刷)暂未建设,厂房预留建设空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增设1套混胶工艺、2条电泳生产线(含磷化预处理)、1条环氧喷涂线以及晶界扩散工艺(包括2套PVD、2套丝网印刷、2套热喷涂) | 实际建设情况:增设晶界扩散工艺(包括1套丝网印刷、2套热喷涂) |
1套混胶工艺、2条电泳生产线(含磷化预处理)、1条环氧喷涂线以及晶界扩散工艺(包括2套PVD、1套丝网印刷)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处理站处理后与制纯水尾水,应达到《污水排人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2、企业须将生产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同时采取加设消声器、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厂界外2类区标准。 3、项目磷化电泳线产生的酸性废气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酸性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电泳有机废气、印刷废气、环氧喷涂工艺废气应分别经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热喷涂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混胶搅拌废气应通过冷凝后回收再作为溶剂利用,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的 相关标准要求。****处理站外部设置封闭装置、厂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确保厂界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 4、项目制纯水设备定期更换过滤材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电泳液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滤袋应送至**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应外售废品回收单位,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毒性物质废包装材料,磷化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生产废水****集团有限****公司****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污水站出口污水中pH值为7.3-7.5,其他监测指标日均最大值分别为CODcr:197mg/L、NH3-N:12.8mg/L、BOD5:70.3mg/L、SS:141mg/L、总磷(以P计)2.41mg/L、总氮(以N计)25mg/L、石油类6.04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期间数据统计,本项目废水排放量34.6t/a,则CODcr最大排放量0.007t/a、NH3-N最大排放量0.004t/a。低于许可排放量(8.386t/a、0.755t/a)。 2、从噪声监测结果分析,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58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48dB(A),监测期间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印刷废气经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热喷涂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VOCs排放量为0.066t/a,未超出许可排放量0.494吨。 4、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毒性物质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危废暂存厂区现有的危废库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 |
因部分生产线暂未建设,目前废水仅有少量热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和热水洗废水,不产生电泳废水等,****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方式仍为间接排放。 2、项目暂未建设磷化电泳线,无酸性废气、有机废气产生,未设置碱喷淋塔;暂未建设环氧喷涂工艺和混胶搅拌工艺,****处理站,暂无恶臭废气排放。 3、因部分生产线暂未建设,项目不产生制纯水设备定期更换过滤材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电泳液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滤袋,磷化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本单位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62 | 0.034 | 1.737 | 0 | 0 | 0.096 | 0.034 | |
0.037 | 0.007 | 8.686 | 0 | 0 | 0.044 | 0.007 | |
0.001 | 0.004 | 0.782 | 0 | 0 | 0.005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
0.339 | 0 | 0.484 | 0 | 0 | 0.339 | 0 | / |
0.064 | 0.066 | 0.93 | 0 | 0 | 0.13 | 0.06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 | 监测排气筒排放浓度 | |
2 | 水喷淋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 | 建设水喷淋装置 | 厂界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喷淋废水和热水洗废水****集团有限****公司****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喷淋废水和热水洗废水****集团有限****公司****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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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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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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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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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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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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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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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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