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三期)-秋长街道老围片区、鸦山片区、埔梓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及秋溪南路(迎宾大道至内环西路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三期)-秋长街道老围片区、鸦山片区、埔梓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及秋溪南路(迎宾大道至内环西路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三期)-秋长街道老围片区、鸦山片区、埔梓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及秋溪南路(迎宾大道至内环西路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编号:****)于2024年12月02日****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B)(1)项“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第6款内容表述不清晰,现澄清如下:
原文 | 现澄清为 |
(6)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协议书”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之后,采用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列入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电子商务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本项“签字”是指投标人相关人员采用黑色笔迹的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是指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6)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协议书”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之后,采用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列入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电子商务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若联合体投标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本项“签字”是指投标人相关人员采用黑色笔迹的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是指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3、本澄清公告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