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南康区蓉江街道叶坑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
[**区]****叶坑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
【信息时间: 2024-12-20】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叶坑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 | |||||||
标的名称: | 位于**市****叶坑村林屋组、叶明、叶民组YK-01-02地块。,挂牌价3,090,3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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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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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1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位于**市****叶坑村林屋组、叶明、叶民组YK-01-02地块。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区不动产权第****273号,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面积6991.66㎡(约10.49亩),拍卖起始价309.03万元,竞买保证金62万元。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其他详情见左下角“附件下载”出让文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凭蓉江街道叶坑村通过非税系统开****银行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未缴清的,出让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移交: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出让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5、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局**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集体2024-030)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7、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8、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9、本次出让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市**********社。 | |||||||
|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联合竞买需在系统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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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拍卖原则 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拍卖方式 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17:00时前。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00时前。 拍卖会开始时间:2025年1月17日09:30。 四、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发布的出让公告以及附件出让资料册中《竞买须知》等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应交款项、交款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 | |||||||
联系方式: | ****公司:0797-****238、186****6655(叶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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