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格
三、技术规格:1.配置需求:麻醉机
2.技术规格:
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
2.1.1提供后备锂电池,单节锂电池后备时间≥90分钟
2.1.2 提供≥4个辅助电源接口
2.1.3 接口,包含但不限于:1个LAN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升级, 1个 RS-232 接口,1 个视频信号接口,≥2个USB接口;提供基于无线网卡的网路接口
2.1.4机架:中央刹车系统,大脚轮配有防缆线缠绕功能,带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侧面加配手麻系统电脑支架
2.1.5显示屏可360度旋转,俯仰角度可调节
2.1.6具备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工作台照**,且亮度可调
2.1.7非待机状态转动关机旋钮,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
2.1.8 ★适用于对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要求上市≥1年成熟机型(以注册证为准)。
2.2气源
2.2.1具备氧气、空气两气源
2.2.2快速充氧范围25 - 75 L/min
2.3流量计
2.3.1电子显示流量计,空气范围: 0L/min~15L/min,氧气范围: 0L/min~15L/min,笑气范围: 0L/min~12L/min
2.3.2电子流量计配备各支路流量数字显示和屏幕虚拟流量管显示,屏幕可显示新鲜气体设置总流量和氧浓度
2.3.3具备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
2.3.4具备辅助吸氧流量计
2.4挥发罐
2.4.1具备双麻醉罐位
2.4.2具备一个七氟醚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非其他品牌代工贴牌产品,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2.4.3 p支持同品牌地氟醚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
2.5呼吸回路
2.5.1要求为一体化集成回路,具有可观测的吸气呼气单向阀,机械气道压力表以及手动/机控切换开关
2.5.2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包括流量传感器)
2.5.3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
2.5.4内置**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可自行校准
2.5.5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
2.5.6具备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
2.5.7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
2.5.8呼吸系统泄漏量≤60mL/min(在3.0kPa压力条件下)
2.6呼吸机
2.6.1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2.6.2提供辅助/控制通气,具备通气模式,包含但不限于:VCV、PCV、和SIMV(SIMV-VC、SIMV-PC),具备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模式
2.6.3可根据病人理想体重自动关联潮气量,调节潮气量时可显示潮气量/理想体重
2.6.4潮气量设置范围:10ml-1500ml(需提供技术证明文件)
2.6.5吸气压力设置范围:3-80 cmH2O
2.6.6支持压力:0,3cmH2O~60cmH2O
2.6.7呼吸频率:2-100次/分钟
2.6.8吸呼比:4:1到1:10(需提供技术证明文件)
2.6.9压力限制范围:10-100 cmH2O
2.6.10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2-50 cmH2O
2.6.11吸气暂停:OFF,5%-60%
2.6.12 呼吸机吸气阀峰值流速:≥180 L/min
2.6.13p具备吸入端,呼出端**量传感器,具备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
2.6.14 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 且心肺旁流模式可在手动通气模式和机控通气模式下启动
2.6.15p具备肺保护工具:至少两种复张手法——单周期和多周期,具备定时膨肺功能
2.7数字和波形监测
2.7.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3.7.2≥15英寸彩色触摸屏,可同屏显示波形和呼吸环图
2.7.3 电容触摸屏,支持手势操作
2.7.4内置≥3个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
2.7.5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
2.7.6可配备插件,包含但不限于:AG麻醉气体模块、 BIS(BISx4)、 EtCO2,以适应全凭静脉无需监测麻醉气体的需求。
2.7.7基本监测参数,包含但不限于: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弹性、驱动压、机械能;麻醉气体分析(N2O,EtCO2,自动识别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P-V,P-F)监测。
2.7.8同屏幕≥4通道波形显示(包含但不限于压力时间波形,流速时间波形,容量时间波形, CO2或麻醉气体浓度波形)
2.7.9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
2.7.10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100L/min
2.7.11具备可视化报警功能,技术报警提示中对于导致报警的原因给于文字和图形提示,具备自动报警限功能
2.7.12 具备图示化自检功能,系统自检失败时给于文字和图示提醒可能出错的原因
2.7.13 可存储≥10000条事件记录,可存储≥50张屏幕截图
2.8麻醉工作站功能
2.8.1p可连接同一品牌监护仪和输注泵,并在麻醉机上显示和设置参数
2.8.3 可扩展连接支持HL7协议的设备。
3.配置清单(包括不限于以下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麻醉机主机 | 1 | 台 |
2 | 七氟醚挥发罐 | 1 | 个 |
3 | 流量传感器组件(一对) | 1 | 套 |
4 | 麻醉气体模块 | 1 | 个 |
5 | 氧气、空气管路及接头 | 1 | 套 |
6 | 后备锂电池 | 1 | 块 |
7 | 中央刹车功能 | 配置 | |
8 | 辅助和备用供养功能 | 配置 | |
9 | 麻醉静息复合功能 | 配置 | |
10 | 回路加热功能 | 配置 |
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交货至****(****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连续正常稳定运行30个工作日后(如设备使用科室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执行),由甲方(使用科室、****办公室共同参与)、乙方共同正式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运行验收表》。验收合格后,乙方一次性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甲方财务部门在付款资料齐全后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 %;验收合格后设备连续正常稳定运行12个月,****设备科确认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至质保期满,符合售后服务要求,经甲方组织质保期验收,填写《****设备质保期验收表》,甲方设备科确认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财务部门在付款资料齐全后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质保金。如若验收不合格,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合同总金额的30%)。
五、服务标准:★3.1 设备整机原厂质保≥3年,质保期内更换原厂零部件;终身维护;根据医院需求终身给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予以专业培训和指导,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3.2 有维修售后点,质保期内有原厂工程师≥2次/年定期上门保养;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或免费提供备用机或备用配件。
3.3 提供所有配件原厂价格清单,确保在质保期过后以合同价供应(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价)。
3.4 如投标人所投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投标人必须向院方说明设备专用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如投标人隐瞒了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情况,院方有权拒绝验收设备,拒绝支付设备和试剂耗材费用,院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包括间接和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所投设备不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只需要说明设备不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即可。
3.4.1 专用试剂耗材是指医疗设备所需使用的试剂耗材在国内市场上仅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
3.4.2 投标人必须对设备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进行分项报价,折合到一人份。
3.4.3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设备需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价格不得高于院方现有同类试剂与耗材的价格,如出现试剂与耗材院方未使用的,则必须承诺此类试剂与耗材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试剂与耗材供应最低价格。
3.5 ****医院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终身软件升级,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六、验收标准:1、供货范围: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有关要求。
2、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2.1 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常用耗材、试剂清单及报价(按下表格式提供耗材、试剂清单及报价)
序号 | 耗材/试剂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报价(人民币元) |
2.3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2.4 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3、安装调试及验收
3.1 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3.2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3 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3.4 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4、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4.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包括电子版);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开放维修权限;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及折扣,使用寿命;
(13)软件备份光盘。
4.2 ****医院需求终身给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含不限于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护,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七、其他要求:7.1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7.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与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7.4 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7.5 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