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2024年畜牧全产业链建设生猪产业补助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畜牧全产业链建设生猪产业补助资金项目。
二、目标任务
**、改扩****养殖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主体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稳定良好的联农带农机制的畜牧从业主体,包括养殖投入品生产企业、畜产品生产企业和承担有关试验示范、推广监测的有关单位,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优****种场、****示范场、国家级无非洲猪瘟小区、国家级或****基地、产业链龙头企业等。
3.项目具备土地、环保等手续,且在农业农村部直****养殖场户。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5.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已列入失信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6.财务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建设实施并完成验收。
7.质量安全有保障。生产经营台账健全,当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销售的产品需开具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或购买的畜禽质量合格,依法依规开展畜禽产地检疫。
8.项目主体遵循《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四、补贴标准
2024年畜牧全产业链建设生猪产业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规模养殖场猪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场生猪年出栏≥2000头,**、改扩建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
五、实施程序
1.****推广站组织申报;
2.凤****水利局和相关单位组织评审遴选,确定实施对象;
3.遴选结果公示;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实施;
5.凤****水利局**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六、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项目申报单位有关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有关土地权属或用地证明等佐证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注: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佐证材料名称一致(如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手续证明)。
七、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
八、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5月前
联系人:****推广站
联系电话:****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