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健身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项目已由**市****工业信息化局以东发改工信字【2023】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城**大园山以北,**山路以南,**路以西,****延段以东。
(2)招标内容:****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中心游泳馆、篮球馆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60天
合同估算价:1255.7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2月21日 00:00时至2024年12月25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6号机位(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 《**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35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城**昆仑路188号 | 地 址:**市城**五四大街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冶林 | 联系人:李伟 |
电 话:0971-****997 | 电 话:0971-****337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