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街58号院2号楼8层808、809
中标(成交)金额:****391.36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 ****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采购****物业保洁外包服务,保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嘉物业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公共走道、门窗及玻璃、楼梯扶手、管线、天花板、灯饰、沙发、灯罩、公共卫生间、电梯、标识标牌、消防管网及通道、消防设施、大堂地面墙面、门厅玻璃、花饰、景观小品、垃圾桶、篓以及垃圾的收集等日常清洁;外围:道路、地面的清扫、冲洗,绿化带白色垃圾清理,指示牌、照明灯、高位灯饰、管线、信息栏、消防设施、公共座椅、垃圾桶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沙井、**沟的清理工作;地下车库的地面、墙面、顶面保洁 工作,指示牌、标识牌、照明灯、管线、消防设施、垃圾桶、**沟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车位(含机械车位)的清洁工作。以及项目范围内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卫生保洁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服务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暂定3年(1+1+1模式)(以服务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注:采购人对选定保洁服务单位实行月度考核,采购人对选定的保洁服务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前11个月考核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分值符合要求的单位,在原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取前11个月考核平均分,年度综合评分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不予以续签采购合同。 |
服务标准 | 合格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伍卫、昂炯、胡全华、章文利、章彩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采购人 | 中标人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香城湾A、B、C区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 ****426.08元/年 | ******公司 | **** | 2024年8月29日 |
2 | 观澜郡小区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 777600.00元/年 | **市****公司 | ******公司 | 2021年8月5日 |
3 | **花园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 748800.00元/年 | ******公司 | ******公司 | 2020年5月30日 |
4 | 曙光雅苑小区日常保洁服务合同 | 720000.00元/年 | **市****公司 | ******公司 | 2021年12月31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湖四路1558号
联系方式:0562-****518
名称:****
地址:**市**区北斗星城B7号楼18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77****6783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177****6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