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堤杭城二期工程16#楼、17#楼、18#楼、19#楼、21#楼 吊车租赁招标公告
吊车租赁招标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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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0
截止日期 2024-12-20
招标类型
设备租赁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付款方式
转账支付,每月25日结算,结算后30日支付全部租赁费,付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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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吊车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苏堤杭城二期工程16#楼、17#楼、18#楼、19#楼、21#楼
设备类别:吊车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吊车 租赁
2、租赁期限:自 2024年12月 23日 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5月26日 。
3、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法 。
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付款方式及要求:转账支付,每月25日结算,结算后30日支付全部租赁费,付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包含税率。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崔光159****1037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 苏堤杭城二期工程16#楼、17#楼、18#楼、19#楼、21#楼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备注
设备招标明细
吊车 | 25T | 台 | 1.00 | 台班 | 90.00 |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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