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治疗胃镜一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治疗胃镜是需要与主机匹配使用的,原主机品牌型号为奥林巴斯CV-290,使用其它品牌的胃镜无法与主机兼容,所以只能使用原品牌胃镜。因此,该项目使用的原品牌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公司为奥林巴斯在**地区的唯一授权,****为******公司在该单位的唯一二级经销商。因此该项目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街街道竹海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9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地址:**市**街道**东路128号
联系电话:0510-****706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地址:**市**西路189号
联系电话:180****87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曹梅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医院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 |
供应商:****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医院于2022年购置奥林巴斯肠胃镜,现要为设备配置胃镜一根,只能使用原厂胃镜适配,因******公司为奥林巴斯在**唯一授权,****为******公司在****唯一二级供应商。 所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业人员签字 | 曹梅 | 日期:2024年12月 19日 |
附件2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勇亚成 | |
职称:三级律师 | ||
工作单位:******事务所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 |
供应商:****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1、该院于2022年已采购奥林巴斯肠胃镜(主机型号CV-290),本次招标另行添置一根治疗胃镜,该治疗胃镜应与奥林巴斯主机相配套,其他治疗胃镜均无法与奥林巴斯主机配套,****株式会社生产的治疗胃镜作为本次采购的单一来源。 2、奥林巴斯(北****公司****公司授权******公司作为****地区(含**)的电子胃肠镜子的经销商,******公司再次授权********医院的唯一二级经销商。 | |
专业人员签字 | 勇亚成 | 日期:2024年12月 19日 |
附件3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张旭 | |
职称:工程师 | ||
工作单位:****医院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 |
供应商:****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该单位此次需要采购的胃镜品牌应与现有的主机一致,这样才能匹配使用,其余品牌的内镜无法与现有主机兼容。 ******公司为奥林巴斯在**地区的唯一授权,****为**美安医药在该单位的唯一二级经销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奥林巴斯品牌,并从有唯一授权的****处采购获得。 | |
专业人员签字 | 张旭 |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附件4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赵雪峰 | |
职称:副主任技师 | ||
工作单位:****控制中心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 |
供应商:****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该单位此次需要采购的胃镜项目需与原主机(奥林巴斯CV-290)匹配使用,其他品牌的胃镜与主机无法兼容使用。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该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奥林巴斯品牌。并从有唯一授权的供应商(****)采购该设备。 | |
专业人员签字 | 赵雪峰 | 日期:2024年12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