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公平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指导意见,为规范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论证工作,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湛****委员会**区分委会(以下简称“**区分委会”)的专家及公众代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众及专家代表资格人选的推荐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原则上面向**市内外(以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长期从事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科研、编制、教学工作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中征集。
二、专业要求
长期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包括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城市设计、市政工程、交通、农业、林业、水利、能源、海洋、生态环境、地质矿产、历史文物保护、社会发展、宏观经济等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技术规范和标准;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博士在读可计入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0日),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业务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年龄原则上在7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及特殊人才除外),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责任职责,能够胜任实地踏勘、座谈、咨询、论证、评审与验收等工作。
(六)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及公众代表自愿加入和****委员会;对审议的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自愿选择是否接受**区分委会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规划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专家及公众代表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的任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义务,遵守保密规定。
五、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有意向的专家及公众代表填写《湛****委员会**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技术职称证书和主要研究成果、参与空间规划成果证明(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等****委会办公室审核。单位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和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区分委会。
(二)审核与公示。****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技术领域分布、行业领域分布和地区分布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专家及公众代表人选,并形成拟定的专家名单,提交**区分委会审定。核定后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区分委会公众及专家代表。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照条件要求,填写《湛****委员会**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并于本公告发起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委会办公室(可通过OA、粤政易或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黄齐明,联系电话:0759-****348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南调路761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湛****委员会**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doc
(湛坡府通〔2024〕46号) 关于征集湛****委员会**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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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