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委)、****园区规建委、**保税区规建局,各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4〕331号),经综合评价,汇总形成“2024年第四季度**市房建、市政、装饰、轨道交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各有关企业对信用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确认时间
本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核查确认期限为2024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7:00。
二、疑义申诉要求
建筑业企业可登录“**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查看企业本季度信用评价得分详情。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住建局最终审定。
其中,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动态核查初步结果,可登录“盘扣构件信息归集系统”“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归集系统”查看。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住建局质安处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住建局最终审定。
施工单位关联相关建筑劳务企业的情况,可登录“**市建筑劳务企业服务系统”查看。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管理处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建管处最终审定。
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初步结果,可登录“**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查看。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盖章确认后,向**市****监督站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质安站最终审定。
核查确认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申请。
三、联系方式
1.系统操作咨询电话(苏****信息中心):0512-****2231、0512-****0993;
2.各地住建部门电话:登录“**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服务咨询电话”下载获得;
3.信用评价****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0512-****7125;
信用评价申诉材料寄送地址:**市**区锦帆路239号215室,****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4.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动态****住建局质安处):0512-****0932;
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动态核查申诉材料寄送地址:**市**区锦帆路211号411室,****住建局质安处;
5.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咨询电话****管理处):0512-****7809;
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申诉材料寄送地址:**市**区锦帆路55号509室,****管理处;
6.安全动态核查申诉咨询电话(**市****监督站):0512-****0625;
安全动态核查申诉材料寄送地址:**市**区锦帆路55号415室,**市****监督站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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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