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地字第M****002024YG****001号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0 17:05 至 2025-01-04 17:0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81263.40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原路西侧、**环南侧 | |||
经度 | 114.679866 | 纬度 | 33.67674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9 至 2024-12-0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余春源 | 单位联系电话 | 151****066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余春源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066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中心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贾鹏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626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 | |||||
报告主要结论 | (1)2012年5月之前为张夏庄村、邵寨村、文庄村农用地,地块内3座地下水井,南侧有一条道路,西侧有一处自然沟渠,沟渠两侧种植树木;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为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南侧道路被种植农作物;2013年3月至调查期间,主要为农用地,使用地下水灌溉,使用复**、氮肥,未使用过高毒农药,2024年11月地****人民政府收回。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使用地下水进行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为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调查地块内部活动对地块造成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水平。 (2)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以居民区、农用地为主,当前以居民区、农用地为主。历史中存在的企业主要为铁牛楼板厂,历史及当前企业主要精泰(河****公司、**豫通****公司、******公司、******公司、**博****公司、******公司、******公司、**乾盛央厨****公司、****集团****公司、富联****公司,其中**豫通****公司不涉及生产,剩余企业环保设施齐全,环保手续齐全,“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场地硬化防渗且防渗状况良好,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及泄漏、爆炸等事故,对调查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此外,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通过周边地块污染物识别可知,历史及当前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对调查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周边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机关团体用地的规划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