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发改审批〔2024〕68号关于泗县屏山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批复
内容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2024-05-20 17:05:06 | 生成日期:2024-05-20 17:05:06 | |
废止时间: | ||
****政府 | 文 号:||
泗发改审批〔2024〕68号关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批复 | ||
泗发改审批〔2024〕68号关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5-20 17:05
****政府:
报来的《关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交通出行能力,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镇屏东村、涂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对屏东村资生大街路进行路面修复及敷设排水管道,路线长328米,面积3280平方米,沥青路面,排水管道长656米;东西路敷设排水管道长200米;涂山村小陈组包公路,修**泥混凝土路面,路线长300米,宽4米,面积12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振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项目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以尽早开工建设和完工,早日发挥效益。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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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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