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中心的运**岸路(**路~支十路)工程施工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30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运**岸路(**路~支十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注: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市**区青年中路128号,****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
****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政府网-招标采购版块”。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政府****中心
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0513-****80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恒隆国际B座801
联系人:小顾
联系电话:189****0987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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