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速线材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084437 | 建设单位法人:刘建荣 |
吴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铁焦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速线材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新钢产业园现有厂区高速线材车间 |
经度:114.90431 纬度: 27.7814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9 |
余环审字〔202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84437001P |
2023-12-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08443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39A8KY2P | 验收监测单位:**拓****公司 |
****0106MA382NYN8Y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388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高速线材7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高速线材70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加热工序:冷、热连铸坯经吊运、提升到辊道输送系统,测长后,人工剔除超长或弯曲过大的钢坯,合格钢坯则进入加热炉中经过预热段、加热段、均热段,达到轧钢工艺所要求加热温度和温差出炉。经机前辊道后,进入轧线工序。 2)出炉工序:加热好的钢坯由炉内辊道送出炉外,经机前辊道后送到轧机组; 3)轧线工序:钢材在轧机组内经粗轧机组、中轧机组、预精轧采用微张力,轧制精轧机组无张力轧制,并经粗轧机组和预精轧内的飞剪对轧件进行切头切尾。其中在预精轧机组后设有预水冷装置,用于控制轧件进入精轧机组的温度,实现控温轧制。在精轧机组后设有穿水冷却装置,用于控制轧件轧后的冷却速度,使之快速冷却到相变区域,防止奥氏体晶粒快速长大。从而使出精轧机组的产品获得细小的晶粒组织,提高钢材的最终强度,改善最终产品的力学性能,并能使出精轧机的轧件具有良好的表面质量。 4)集卷入库工序:水冷后的轧件再经夹送辊、吐丝机将线材吐成均匀的散卷,散落在斯太尔摩冷却运输线上。冷却后(风冷)的散卷进入集卷机收集成卷,用PF运输机送至打捆区进行打开、称重、挂牌、卸卷、吊运入库等工序。 5)净环水处理系统:加热炉等生产设备电机采用冷水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为净环水,水质较为清洁,主要污染因子为水温、盐分。车间设有1套净环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塔处理能力为100m3/h,循环冷却水作为设备电机冷却用水回用,冷却塔排污水作为浊环水补充水回用。 6)浊环水处理系统:车间设置1套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处理能力2500m3/h。预水冷、水冷等直接冷却废水含氧化铁皮和少量的油,通过铁皮溜槽排至旋流沉淀池,沉淀后的水大部分经提升泵送至化学除油设施,处理后的余水送至冷却塔冷却降温后流入冷水池,由供水泵送至预水冷、水冷等工序作为直接冷却用水回用。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泥渣,用抓斗吊车抓至铁皮脱水坑进行自然脱水,经脱水后的氧化铁皮用抓斗抓****公司烧结配料回用。化学除油设施沉淀污泥排入泥浆处理系统处理,经压滤脱水使泥饼含水率低于80%,****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氧化铁皮自然脱水、污泥压滤脱水直接流入冷水池作为直接冷却用水回用。浊环水处理工艺满足《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推荐的热轧直接冷却水处理工艺要求,出水水质满足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7)生活污水处理:车间员工生活污水由****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2.89万m3/d。污水经“高效澄清池(混凝沉淀)+V型滤池+超滤一级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排入袁河,外排废水水质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标准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加热工序:冷、热连铸坯经吊运、提升到辊道输送系统,测长后,人工剔除超长或弯曲过大的钢坯,合格钢坯则进入加热炉中经过预热段、加热段、均热段,达到轧钢工艺所要求加热温度和温差出炉。经机前辊道后,进入轧线工序。 2)出炉工序:加热好的钢坯由炉内辊道送出炉外,经机前辊道后送到轧机组; 3)轧线工序:钢材在轧机组内经粗轧机组、中轧机组、预精轧采用微张力,轧制精轧机组无张力轧制,并经粗轧机组和预精轧内的飞剪对轧件进行切头切尾。其中在预精轧机组后设有预水冷装置,用于控制轧件进入精轧机组的温度,实现控温轧制。在精轧机组后设有穿水冷却装置,用于控制轧件轧后的冷却速度,使之快速冷却到相变区域,防止奥氏体晶粒快速长大。从而使出精轧机组的产品获得细小的晶粒组织,提高钢材的最终强度,改善最终产品的力学性能,并能使出精轧机的轧件具有良好的表面质量。 4)集卷入库工序:水冷后的轧件再经夹送辊、吐丝机将线材吐成均匀的散卷,散落在斯太尔摩冷却运输线上。冷却后(风冷)的散卷进入集卷机收集成卷,用PF运输机送至打捆区进行打开、称重、挂牌、卸卷、吊运入库等工序。 5)净环水处理系统:加热炉等生产设备电机采用冷水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为净环水,水质较为清洁,主要污染因子为水温、盐分。车间设有1套净环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塔处理能力为100m3/h,循环冷却水作为设备电机冷却用水回用,冷却塔排污水作为浊环水补充水回用。 6)浊环水处理系统:车间设置1套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处理能力2500m3/h。预水冷、水冷等直接冷却废水含氧化铁皮和少量的油,通过铁皮溜槽排至旋流沉淀池,沉淀后的水大部分经提升泵送至化学除油设施,处理后的余水送至冷却塔冷却降温后流入冷水池,由供水泵送至预水冷、水冷等工序作为直接冷却用水回用。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泥渣,用抓斗吊车抓至铁皮脱水坑进行自然脱水,经脱水后的氧化铁皮用抓斗抓****公司烧结配料回用。化学除油设施沉淀污泥排入泥浆处理系统处理,经压滤脱水使泥饼含水率低于80%,****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氧化铁皮自然脱水、污泥压滤脱水直接流入冷水池作为直接冷却用水回用。浊环水处理工艺满足《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推荐的热轧直接冷却水处理工艺要求,出水水质满足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7)生活污水处理:车间员工生活污水由****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2.89万m3/d。污水经“高效澄清池(混凝沉淀)+V型滤池+超滤一级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排入袁河,外排废水水质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标准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净环水经现有净环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塔)处理后回用于电机间接冷却,不外排,浊环水经现有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处理后回用于预穿水、水冷等生产工序,不外排,出水满足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废气: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加热炉烟气直接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34)排入大气,轧制颗粒物、磨辊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点,****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油雾直接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加热炉废气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 2 及修改清单中限值,轧制、磨辊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实施后,高速线材车间生产设备种类、数量、分布位置均可维持不变,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固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钢材、废油桶经****公司炼钢生产,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材料厂家回收,废机油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净环水经现有净环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塔)处理后回用于电机间接冷却,不外排,浊环水经现有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处理后回用于预穿水、水冷等生产工序,不外排。不增加劳动定员,生活污水量不增加。本项目厂房内不设办公、休息场所,无生活废水外排。 废气:加热炉烟气通过1根80m煤烟排气筒(DA034)和1根31m空烟排气筒(DA165)排放,轧制颗粒物、磨辊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点,****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油雾直接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采取了隔声、减振、局部消声等工程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材、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轧钢污泥,废耐火材料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各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公司炼钢厂回用;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公司烧结厂回用;****材料厂家回收;****公司炼钢厂回用;废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废气排气筒未实施改造,依托现有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1169 | 0 | 0 | 0 | 0 | 1.117 | 0 | |
0.21 | 0 | 765 | 0 | 0 | 0.21 | 0 | |
0.034 | 0 | 76.5 | 0 | 0 | 0.034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7.42 | 6.068 | 11814.4641 | 17.42 | 0 | 6.068 | -11.352 | / |
37 | 23.781 | 11876.3131 | 37 | 0 | 23.781 | -13.219 | / |
3.17 | 1.935 | 20047.7858 | 3.17 | 0 | 1.935 | -1.23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浊环水处理系统 | 新钢公司回用水标准 | 浊环水处理系统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热炉烟囱2根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及修改清单中限值 | 加热炉烟囱2根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厂区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减振降噪,厂区隔声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钢材、废油桶经****公司炼钢生产,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公司烧结配料回用,****材料厂家回收,废机油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材、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轧钢污泥,废耐火材料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各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公司炼钢厂回用;氧化铁皮、氧化铁粉、精轧粉尘、****公司烧结厂回用;****材料厂家回收;****公司炼钢厂回用;废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生产中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建立事故预防、监测、检验、报警系统,规范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疏散通道,设立完善的消防废水收集系统,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建立事故预防、监测、检验、报警系统,规范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疏散通道,建立完善的消防废水收集系统,制定并备案了《****公司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生产线主体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液压站等辅助工程及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生产线主体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液压站等辅助工程及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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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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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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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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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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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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