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440881-2024-04976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9,726.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69,72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银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青平镇县道X720线六旺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http://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府前路32号
联系方式:0759-****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市创业南路178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9-****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59-****89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6599
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