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 16: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彩龙大道至国道高速路口两****车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6:3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8.819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19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LED大道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汤先生 0596-****4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罗0596-****198 |
项目概况
开发区彩龙大道至国道高速路口两****车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彩龙大道至国道高速路口两****车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81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37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LED大道南
联系方式:汤先生 0596-****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联系方式:小罗0596-****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罗
电 话: 059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