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市****村委云卜村****村委地段(富盛华嘉石材集控区内东侧第1卡)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市****村委云卜村****村委地段(富盛华嘉石材集控区内东侧第1卡),项目主要从事回收餐厨废油进行加工,通过加热、沉淀等处理分离出本项目主要产品工业级混合油以及废渣(副产品,作肥料外售),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年加工餐厨废油7500吨。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实际职工10人,年工作310天,日生产8小时,年生产时间为2480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2022年6月,****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单位于2022年9月编制完成《****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关于****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22]38号)后开始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竣工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1.5万吨餐厨废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年加工7500吨餐厨废油)加工餐厨废油所用到的加热罐、闪蒸器、再沸器等设施设备,及上述设备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生
联系电话:07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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