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佳晨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8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贺虞花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贺虞花 | 建设单位法人:贺虞花 |
贺虞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小**乡唐家湾村夏家垅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出栏28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小**乡唐家湾村夏家垅组 |
经度:110.13967 纬度: 27.786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0 |
怀环评〔202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9-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524 | 运营单位名称:**** |
****1223MA4RLFJY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23MA4RLFJY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4********3938412,****1200MA4L1U457D | 竣工时间:2022-1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45KDf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环评文件资料可知,项目属于**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 |
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根据环评文件可知,环评阶段设计年出栏量28000头; 2、隔离舍2栋,总建筑面积600m2; 3、育肥舍9栋,总建筑面积10718m2; 4、出猪台1处,建筑面积144m2; 5、医疗药物储存间共建1栋,1F,建筑面积610m2;宿舍1栋,3F,建筑面积为340m2;办公室1栋,2F,建筑面积为340m2;食堂2栋,1F,建筑面积为340m2; 6、饲料储存罐20座,总容积约150m3; 7、贮水塔3个,总容积约1050m3; 8、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64m2,含备用发电机1台。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可知,项目验收阶段年出栏25604头; 2、隔离舍1栋,建筑面积为55m2; 3、育肥舍3栋,建筑面积为12824.7m2; 4、出猪台2处,建筑面积为288m2; 5、建设1栋1F综合楼,楼内设置宿舍、办公室、医疗药物储存间及食堂等,其中宿舍建筑面积为314m2;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5m2;食堂建筑面积为45m2,医疗药物储存间建筑面积为185m2; 6、饲料储存罐6座,总容积约90m3; 7、贮水塔2个,总容积约500m3; 8、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80m2,含备用发电机1台。 |
1、本次验收阶段生猪数量减少2396头; 2、隔离舍由2栋变更为1栋,使用面积减少545m2; 3、育肥舍由9栋变更为3栋,使用面积增加2106.7m2; 4、出猪台由1处变更为2处,使用面积增加144m2; 5、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职工宿舍使用面积减少26m2;办公楼使用面积减少295m2;食堂使用面积减少295m2;医疗药物储存间实际设置4间房间用于药物储存,建筑面积减少425m2; 6、料仓由20座变更为6座,使用面积减少60m3; 7、贮水塔由3个变更为2个,容积减少550m2; 8、配电间使用面积增加16m2 项目验收阶段养殖规模减少,不会导致污染物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本项目采取集约化养殖方式饲养生猪,按照现代化养猪要求设计养殖工艺流程施行流水生产工艺。项目厂区内包括保育及育肥阶段,保育和育肥阶段均在同一猪栏内养殖。即外购断奶完成的仔猪进场保育42天再育肥123天后出栏; 2、清粪工艺:本项目猪粪采用漏粪板+机械刮板清粪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采取集约化养殖方式饲养生猪,按照现代化养猪要求设计养殖工艺流程施行流水生产工艺。项目厂区内包括保育及育肥阶段,保育和育肥阶段均在同一猪栏内养殖。即外购断奶完成的仔猪进场保育42天再育肥123天后出栏; 2、清粪工艺:本项目猪粪采用漏粪板+机械刮板清粪工艺。 |
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工艺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推荐的模式Ⅱ处理工艺,即““预处理+厌氧或兼氧池+水解调节池+两级A/O+沉淀池+MBR膜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规模200m3/d; 2、粪污:本项目采用异位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置,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模式,是指综合利用微生物学、生态学、发酵工程学原理,以活性功能微生物作为物质能量“转换中枢”的一种养殖粪污处理模式; 3、病死猪处理工艺:本项目采用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病死猪只; 4、沼气脱硫及存储系统:项目场区设60m3双膜储气柜,用于储存沼气,沼气经脱水、脱硫、净化后,作为厂区燃用燃气。 | 实际建设情况:1、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工艺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推荐的模式Ⅱ处理工艺,即“预处理+沉砂集水池+絮凝沉淀池+UASB厌氧池+沉淀池+气浮机+消毒池”工艺,处理规模150m3/d; 2、取消异位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置工艺,产生的粪污部分由附近居民利用,部分由厂区流转农田自行利用; 3、取消无害化将解处理机处理病死猪,实际厂区内设置冷藏库,病死猪储存至冷藏库内,交由**永****公司处置,不在场内处理; 4、场内不设置沼气储存系统,实际设置火炬安全燃烧装置,定期对池内沼气进行燃烧,保证池内安全 |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需求,项目以下工艺进行变动: 1、水处理工艺:设置处理量规模减少; 2、取消异位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置工艺; 3、取消无害化将解处理机处理病死猪; 4、取消沼气储存及利用处置。 以上变动减少了项目污染物排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户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企业已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项污染物满足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项目目前排污许可已办理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
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5852.94 | 0 | 0 | 0 | 15852.94 | 15852.94 | |
0 | 2.3 | 0 | 0 | 0 | 2.3 | 2.3 |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404.55 | 0 | 0 | 0 | 2404.55 | 2404.55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厌氧或兼氧池+水解调节池+两级A/O+沉淀池+MBR膜沉淀池+消毒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 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沉砂集水池+絮凝沉淀池+UASB厌氧池+沉淀池+气浮机+消毒池” | 项目废水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除臭剂设施 | 养殖场排放H2S和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浓度限值;恶臭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场界排放标准”要求; | 除臭剂设施 | 验收期间对厂界NH3和H2S进行监测,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2类标准 | 隔声减震 | 根据本次验收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最近居民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饲料残余物、猪粪便、病死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粪便、污泥及饲料残余物收集至暂存区后粪便收集后部分由附近居民利用,部分由厂区流转农田自行利用;****回收站,综合利用;病死猪暂存冷藏间,交由**永****公司处置;项目在厂区综合楼内设置一间10m2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市天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饲料残余物、猪粪便、病死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粪便、污泥及饲料残余物收集至暂存区后粪便收集后部分由附近居民利用,部分由厂区流转农田自行利用;****回收站,综合利用;病死猪暂存冷藏间,交由**永****公司处置;项目在厂区综合楼内设置一间10m2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市天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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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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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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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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