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项目预公示
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项目预公示
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 已由****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共艺术雕塑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70469.8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549.51万元,建设规模: 二期景观段总建设面积约222000平米,其中水域面积约108500平米。工程主要****广场绿地、湖体开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按功能主要划分为水岸休闲区、****园区、****园区、****园区等四个区。水岸休闲区位于盛莫路一侧,连接西侧都市功能集聚区,在其西南角设置生态水岸;****园区位于文卫路一侧,近湖岸线通过设置大挑台和索桥打造立体化水岸,内设中心水景、****广场配套建筑;****园区位于湖茵路一侧,设置儿童乐园、观湖花园、阶梯花园等;****园区位于文卫路和湖茵路交叉口,设置隧道管理用房的功能性空间和滑板公园等社交共享空间。建设地点: 位于**区东部**东片区,东临湖茵路(含),西靠盛莫路,南侧为文卫路,北至后塘河。 2.2招标范围: 以设计方案为依据,承担方案深化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现场艺术及技术指导、质保期的维护保养等 。招标控制价 ****0000 元。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交货期:(1)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制作完成;(2)安装、调试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总项目的进度需求,在总包单位完工前完成。 2.4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76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王政、梅洛、毛旭君、丁哲杰 联系电话:150****2515 电子邮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