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科学技术局文件以《关于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隆发科审〔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县好水乡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任务是通过对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段实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综合治理,畅通沟道内洪水泄流通道,治理水土流失,促进黄河流域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修复。项目区涉及**县好水乡张银村和**村。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2.82公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共1个标段;监理共1个标段;
施工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含乙级),拟派的总监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 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 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 ****运输厅水****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通知》,免缴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于映桃
电 话:189****65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关北街东关村对面
联 系 人:孛春梅
电 话:181****0760
****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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