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段化粪池清掏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车辆段化粪池清掏项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招标****车辆段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车辆段化粪池清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车辆段化粪池清掏项目,包件项数为:1个;
服务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车辆段所属西客整所、东客整所、南口车间、黄村车间、**站检车间、**站检车间、**客整所及其他所属区域;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1 A01包:**车辆段化粪池清掏项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市政管道疏通、化粪池清理企业服务能力登记证书》、《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清掏服务企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二年内(2022年-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2年(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化粪池清掏业绩,需附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金额页和大签页复印、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9)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集团****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10****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35****0690)-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3:30,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甲15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qq.com 。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徐澎
电 话:010-****999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10-****9287、135****0690
网 址:https://www.bidding-crms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