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水利局以通水利农〔2024〕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建设资金,项目法人为****,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禹和****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团结灌区位于**市**区中部,****中心,东西长约25km,南北宽约11km, 在北纬32°7 ′42.69″至 32°9 ′34.66″、东经120°51′22.08″至121°7 ′5.12″之间,东接十总竖河干渠,南至**、兴东镇界,西至**镇镇界,北与至刘桥、石港镇界。
团结灌区辖括西亭镇、兴东街道全境以及十总镇、**镇、****分行政村,共35个行政村,总面积31.37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5.87万亩。****水利厅、****财政厅下发《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及市水利局《关于**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 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计划分一年实施。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按照灌区灌溉面积(团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 15.87 万亩),确定团结灌区工程规模为中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下简称灌排规范)中工程等级划分,本工程中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为3、4、5 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骨干输配水工程: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30条,总长103.78km,建设护岸长度182.874km, 渠道土方整治13条,整治长度45.043km, 整治开挖土方30.46万m3。
(2)骨干排水工程:整治排水沟道1条,总长12.1km,建设护岸长度16.964km,土方整治长度12.1km,整治开挖土方7.07万m3 。
(3)配套建筑物工程:****泵站3座,****泵站13座,拆坝建涵2座。
(4)灌区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用水量测管理设施、泵站自动控制系统、水位监测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信息化基础环境提升,智慧业务应用等建设。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24128.31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1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检测内容包含**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365 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不低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量测乙级资质和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工程概算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为准)有工程概算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 | 提供本单位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9.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62万元 (含所有桩基和设备检测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1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 10 | |
2 | 检测单位业绩 | 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业绩,每1个加3分;本项最多得9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9 | |
3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满足其资格条件的相关工作经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检测资格证书得2分。 (2)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每1个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10 | |
4 | **配置 | 人员配置(23分) | (1)专业齐全,满足工作需要得6分。 | 31 |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和检测资格证书的得5分。具有项目法人委托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第一项得2分;每多一个项目增加1分,业绩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
(3)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5分,最高得4分。 | ||||
(4)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检测资格证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 | ||||
仪器设备(8分)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6分,配备无人测量智能设备的得2分(附加盖公章的设备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 | |||
5 | 检测计划、大纲 | (1)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分) ①检测工作的依据,执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4分) ②检测工作的程序;(5分) ③检测的内容、方法、检测频率等;(6分) ④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的形成;(7分) (2)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18分) ①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3分) ②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4分) ③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4分) ④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分) ⑤配合、协调工作的要求等其它事项。(2分) | 40 | |
合计 | 100 |
注:****政府部门组织的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联系方式:0513-****003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水利网发布。
地址:**市**区朝霞路88号1210室
联系人:钱建锋
联系电话:0513-****2716
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禹和****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513-****9187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