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堤市集蔬菜摊位4号11个月租赁权
荷花堤市集蔬菜摊位4号11个月租赁权
项目编号:****
2,000.00 元/月 | 出租面积约17.5平方米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2024-12-23 |
2024-12-24 |
荷花堤市集蔬菜摊位4号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范女士|联系电话:0573-****1961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蔬菜摊位4号 | ||
计量单位 | 个 | 所在地 | 荷花堤市集 | |
型号 | 17.5平方米 | 数量 | 1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产权证正在进行审批流程。 2.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3.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荷花堤临时交易点承租户,可参与剩余摊位的报名,但在之前竞买成功后弃标的人员没有报名资格。 4.摊位由于星级市场创建要求以及消防规定,不可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 5.管理服务费(含空调费)根据房屋测绘面积收取,协议按11个月签,标准为0.5元/㎡/天,缴纳租金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6.项目成交当天签约,签约时间截止17:00。 7.项目成****交易中心****公司****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姜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4401 | |
联系地址 | **市**区泰坤国际大厦7楼707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00.00 元/月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2000元/月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在签约当天或次日缴清11个月租金。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商业(除餐饮、娱乐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 | ||||
租期 | 11个月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价权或承租权,同时扣除保证金。 (1)未按时参加竞价的; (2)项目成交后当天未完成签约的; (3)签约后未按时缴清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4)若承租方是荷花堤临时交易点承租户,但未在规定期限前完成荷花堤临时交易点搬迁的。 (5)项目成交后严禁承租方私下转租、转让或私下交换,一旦发现此类行为的将取消其承租权,同时扣除保证金(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要对承租方进行变更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经营)。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视作履约保证金,依照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处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网络报价).docx 授权委托书 .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实地勘察证明(出租) .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573-****196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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