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4〕40号
****改革局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汕****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五届第4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用地面积共计约12.72亩,总建筑面积9476平方米,其中:地块一建****中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4.87亩、建筑面积4017平方米;地块二建****加工厂,用地面积约7.85亩,建筑面积3018平方米。计划工期:20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370.28万元,其中**费1955.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5.57万元,预备费68.72万元,设备购置费1010.7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政府****社区自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工程、设备采用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和监理可不采用招标。
五、鼓励项目试点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应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六、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林地、环保、节能管理工作,落实林地保护、环保和节能措施,同时要落实各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防止拖欠工程款,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发挥预期效益。
八、**省投资项目代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发改局,区纪委监委,****政府办、住建局、****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