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校园生命科学楼群(调整)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1********8631445 | 建设单位法人:高松 |
覃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新港西路13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南校园生命科学楼群(调整)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P8341-P8341-普通高等教育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3.290000 纬度: 23.094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6 |
穗环(海)管影〔20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236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1********86314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广****公司 |
914********499163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9UUKXC74 | 竣工时间:2023-12-10 |
2023-12-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1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1209sZz8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78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3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438.7平方米。项目主要由4栋楼及2层大型连通地下室组成,A栋为细胞生物学平台及大型设备共享平台大楼,B 栋为有害生物控制与****实验室平台大楼,C 栋为生态与进化平台大楼,D 栋为生物医学平台,两层地下室主要为培育室、研究室、停车位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78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3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438.7平方米。项目主要由4栋楼及2层大型连通地下室组成,A栋为细胞生物学平台及大型设备共享平台大楼,B 栋为有害生物控制与****实验室平台大楼,C 栋为生态与进化平台大楼,D 栋为生物医学平台,两层地下室主要为培育室、研究室、停车位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实验器具和设备清洗废水)及喷****处理站采用光催化处理工艺预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日常生活污水、动物房废水及水簇房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接户井,然后****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珠江后航道;实验废气通过集气罩和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对应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动物房恶臭通过引风机引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做好设备基座减振,同时加强噪声设备维护管理及交通管理;生活垃圾及普通动物粪污设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工人统一外运处理。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交由**市****公司处理。实验动物粪污、垫料及尸体交由广****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B栋-1F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实验器具和设备清洗废水)及喷****处理站采用光催化处理工艺预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日常生活污水、动物房废水及水簇房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接户井,然后****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珠江后航道;实验废气通过集气罩和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对应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动物房恶臭通过引风机引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做好设备基座减振,同时加强噪声设备维护管理及交通管理;生活垃圾及普通动物粪污设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工人统一外运处理。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交由**市****公司处理。实验动物粪污、垫料及尸体交由广****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B栋-1F危废暂存间。 |
由于通风系统全压均达到1000pa以上,如按系统风量35000m3/h计算,风道系统单位耗功率(Ws)=1000/(3600×0.855×0.6)=0.54W/(m3/h),不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4.3.22条的要求。因此设计单位通过增加一般废气排气口的方式将系统风量控制在10000m3/h以内,以降低风道系统单位耗功率。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增加至45个,均为一般排气口,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0814 | 4.0814 | 0 | 0 | 4.081 | 4.081 | |
0 | 0.22 | 21.6691 | 0 | 0 | 0.22 | 0.22 | |
0 | 0.04 | 1.308 | 0 | 0 | 0.04 | 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2.4125 | 800 | 0 | 0 | 32.412 | 32.4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7 | 0.1282 | 0 | 0 | 0.097 | 0.09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光催化处理工艺)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处理站位于 B 栋和 C 栋之间,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日 | 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活性炭”装置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水喷淋+活性炭”装置设于楼顶,每个排气管单独一套 | 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
2 | 活性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位于动物房排气筒前 | 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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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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