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盱****办公室以备案证号:盱审批备〔2024〕7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县域内。 2.1.2建设规模: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60个(详见场站建设清单),主要包括充电车位总数770个,其中直流充电桩(液冷超充)545台,20KW以下慢充充电桩215台,一体式直流单桩7台;小功率分体式直流充(放)电机15台,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群充)10台,充电箱变(含不低于SCB13的变压器、充电机等)44台;储能设备及能量管理系统5套,光伏雨棚14座、膜结构雨棚46座;场站AI安全预警终端60套;监控及道闸60套;备品备件(充电模块60个,功率分配模块60个,直流充电终端(液冷超充)60个),充电站消防系统60套、车位定制喷绘13860,钢管停车挡及划线770套,混凝土沥青路面改造15000等。 2.1.3招标控制价:8644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127万元,**费851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00个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2月,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3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报审)、初步设计(含报审)、施工图设计(含报审)及专项设计(含报审)及技术服务与指导。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变配电设备、高低压电缆、储能设备及能量管理系统、智能化设备(道闸、监控、地锁、场站AI安全预警终端等)、光伏雨棚、膜结构雨棚等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提交、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网络通讯服务。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外线接入、土方、建筑(电缆沟、设备基础、雨棚及雨棚基础、场地改造、施工恢复、车位涂色、车位线、挡车器、防撞护栏等)、结构、 电气、智能化、绿化施工、消防器材、垃圾清运等施工。 4)负责办理供电手续、****供电局(所)及周边关系,配合业主完成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外线搭接、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法人单位;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机电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 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4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施工环境治理被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3.6.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8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9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6058、189****9236;QQ:****927750。 4.4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http://ggzy.****.cn/fwdh/00500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 21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采用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法人单位;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机电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成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设计方案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分(不少于60%)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方案合格且排名前7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 | 2.2.2 | 设计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带入□不带入 |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1分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分) 2.设计说明书无漏项,满足设计任务书中规划设计要点对设计说明书的要求。(0-2分) 3.技术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2分) 4.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1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如各充电场站的效果图、航拍图、平面布置图、设备配置表等。(0-6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0-6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1分) 4.环境影响分析。(0-2分)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发包人对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0-1分) 2.设计图纸合理性,通过对所有充电场站的设计资料中场站的整体协调性,对周边环境描述的准确性,车位以及附属设施的布局合理性,光伏雨棚的安全性等进行评分。(0-3分) 3.是否符合《****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0-1分)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 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2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1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 值下浮3%、3.5%、4%、4.5%、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设备安装工艺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机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200个终端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充电桩相关的建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中标通****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终端数量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中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第一阶段评审:先对技术标(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函中工程总承包报价较低的优先,工程总承包报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确定排名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第二阶段评审: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进行评审。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备注: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定标环节 1 |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 | 5人 | 22 | 定标标准 | (1)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 (2)工程设计文件,满足项目具体实施要求等专业需求。 | 3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44 | 定标程序 | 定标会****交易中心****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6楼 电话:0517-****9951、0517-****237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县山水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欧欣 电话: 0517-****55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152****9247 ****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