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名称: |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车站南侧调整规划方案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
主题词: |
公示说明:
****联合会****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车站南侧调整方案公示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地字第【2023】108号,总用地面积:6164.8㎡(详见规划平面图)。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项目位置:**市**片区
申请内容:调整总平面图
本次调整只修改门楼占地、建筑面积,占地、建筑面积由32平方米增加到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和不计容建筑面积相应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总用地面积:6164.8平方米;
2、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A5);
3、总建筑面积987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4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17平方米;
4、总基底面积1581平方米;
5、层数:1/3/6层;
6、车位:28个;
7、容积率:1.3717;
8、建筑密度:25.65%;
9、建筑高度:≤23.2米;
10、绿地率:30.00%;
11、停车位:28个。
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山美街道办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http://www.****.cn/zwgk/
jsgcghgs/。
6、联系电话:0668-****703。
****
2024年 12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