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度供暖季环保设备运行及夏季维修服务项目W****162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服务合同-****2024至2025年度供暖季环保设备运行及夏季维修服务项目W****162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至2025年度供暖季环保设备运行及夏季维修服务项目W****16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3985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林盛街道林盛堡村
联系方式: 138****96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锅炉环保设施、设备夏季维修服务(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行及配套设施运行服务
履约要求: (一)锅炉环保设施、设备夏季维修服务 1.维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为了熟悉甲方业务,乙方应提前10天进场,对热源厂的环保、排烟设施设备进行熟悉并制定维修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乙方负责热源厂的环保设施、设备的夏季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烟气排放的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等相关设施运转良好,确保冬季运行工作的稳定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转良好。 3.乙方须根据现场设备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并制定相应计划。 4.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证件,例如电工证、焊工证等。 5.锅炉环保设施、设备夏季维修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 (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行及配套设施运行服务 1.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10日(2024-2025年度供暖季,具体启、停炉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为了熟悉甲方业务,乙方应提前10天进场,对甲方所管辖的环保、排烟设施设备进行熟悉并制定详细的运行服务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乙方确保甲方在线、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的冬季正常运行,包括环保药剂(氧化镁、高分子脱硝药剂等)采购。****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若数据超出排放标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负责热源厂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供暖工作顺利开展。 4.乙方须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在线设备的实时监测,确保在线相关数据及时上传上报,并做好相关数据的补录工作。 5.****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应急局、****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资质及材料,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要求;烟气****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因不能提供相关资质及材料或排放数据不符合相关标准,由乙方接受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 冬季热源环保设施运行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启、停炉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范子瑜、殷春阳、李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