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四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275,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275,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2,70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1 | 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1.00 | 275,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授权书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合同包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以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的产品为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产品(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所投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资格承诺制: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响应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到**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报名获取;(2)邮件形式: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账号:****22267,开户名:****),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公司(****@163.com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蕉**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蕉**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银行账户信息
1.购买谈判文件、代理****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 |
银行账号:****2226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林瑞芳、郑应辉、林艳梅、李智红 0591-****1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郑应辉、林艳梅、李智红
电 话:059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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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