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联系方式:0755-****023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街道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909
联系方式:158****14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共用部分及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公共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72.89
合同金额: 678.8572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从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原合同第七条第一点: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额为(1年)人民币:****109.64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本项目合同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合同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乙方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 更改为1、乙方原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257,109.64元/年(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现因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年度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变更为(1年)人民币:7,889,109.64元(大写:人民币柒佰捌拾捌万玖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本项目合同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合同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如甲方通知需对合同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服务场所)等进行调整的,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认同,并应配合甲方相应的调整。同时,乙方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 原合同第四条第五点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 100 人更改为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 94 人;表格中人员配置:保洁人员37人更改为32人;水电、空调维修人员5人更改为4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