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荔一楼北101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荔一楼北101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银荔大厦 |
面积/数量 | 2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000元/月(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写字楼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由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及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后的余额部分转为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 4、不得为从事宗教信仰类型文化传播的企业、社团等; 5、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6、物业管理目****公司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同时预交1个月租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2.目前出租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管理费等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肯搬走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3、除原租户外,意向承租方须从事与青少年相关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健康向上的业务,且与出租方提供的诚信黑名单上的原租户没有关联关系,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罗先生;朱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1369;0755-****103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中心 | ||
地址 | **省**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6,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承租方装修、****政府标准或出租方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9、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10、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原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无需提交一次报价。待一次报价活动结束后,原承租方在竞价现场即时表示是否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决定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必须现场签署《放弃行使优先权承诺书》,则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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