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小试项目 | **市高新区和民街366号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E7栋5层1号、2号房 | ******公司 | **环川盛达****公司 | ****园区房屋适应****实验室,租赁面积1572.13m2,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干细胞与免疫细胞研发平台,作为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的技术研发与服务。项目购买生物安全柜10台、CO2培养箱15台、离心机7台、细胞计数仪1台、气相液氮储存罐7台、程序降温仪1台、流式细胞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干燥箱1台、倒置显微镜3台、****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预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投入约5000万元,主要规模为:年研发干细胞300批次、免疫细胞500批次。 | 建设期:制定科学、文明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材料运输方案;钻孔施工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采用环保油漆、涂料,严格控制室内装修废气产生; 施工期****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安排时间,文明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墙体、距离隔音,尽可能降低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现场垃圾桶收集,交由**市高新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应日产日清,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运至**市高新区城管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处理,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更不能向周边居民小区附近转移。 运营期: 【废气】 ①有机废气:****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源于对原料样本、工作人员手部和部分设备消毒过程中75%酒精的挥发,主要污染物为VOCs,VOCs经洁净区离心式中效过滤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口离地高50m(楼顶面距地45m,编号为DA001),离心式中效过滤排风机风量1500m3/h,废气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 ②生物安全柜废气:细胞提取、培养和检测等实验过程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以保证整个实验操作步骤均处于无菌环境中。该实验过程会产生少许微生物气溶胶,生物安全柜内部均配有紫外光消毒和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装置,对微生物气溶胶废气进行消毒、过滤吸附处理。 【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水厂一期,经处理后排入洗瓦堰及**沟,再排入**; ②实验室废水:灭菌废水、地面清洁拖把废水、****实验室****园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水厂一期,经处理后排入洗瓦堰及**沟,再排入**。 【噪声】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 【固废】 ①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介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②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未接触危险物质)和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运至大楼垃圾桶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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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