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信息
****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信息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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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620********328****8001
1053.157138万元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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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 岗位资格证书。 4.申请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申请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且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或社保证明。 5.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注:以上查询均以该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 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 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标段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折合约45亩,**制砖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成品砖晾晒及存放车间1栋,建筑面积315平方米,**路基土拌合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机械设备及其他材料存放车间3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75平方米,**临时性办公及住宿用房 258.8平方米,**地磅房1间,建筑面积6平方米,**厂区内排水渠1192 米,埋置排水涵管230米,**路边护栏150米,**场地围栏256米,**大门2座,**太阳能路灯18盏以及相关的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购置制砖生产线相关设备一套,购置固化剂及稳定土拌合生产线设备一套,以及相关的其他设备、机械等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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