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五接镇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市**区五接镇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按要求对五接镇2025年度的零星工程进****审计局审计的除外)。
(2)项目服务周期:招标期限有效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经测评中等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
②拟派项目人员配备:
a、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b、拟派项目组成员必须为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③已作为五接镇编标/审标/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监理单位的中标人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四、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4年 12月 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qq.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答疑、澄清要求。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24年 12月 25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2月 27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府****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二楼开标室(投标人需考虑交通拥堵等情况,请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75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南路118号汇金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顾飚宁
电话:159****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