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联通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12月19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联通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2时00分。
三、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不含增值税折扣率(ON)为63.00%,增值税税率为13%;
第二中选候选人:**中环****公司,不含增值税折扣率(ON)为75.00%,增值税税率为13%。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方式及要求
(一)现将该项目中选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中选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155****1308(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chinaccs.cn(采购代理)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五、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会峰西路588****公司
联系人:路经理 电话:156****9854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601号****服务中心517室
联系人:陈宇凡、邹曦、刘锐敏、倪升华
手机:155****1308、185****6108
电子邮件:****@chinaccs.cn
七、采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比选项目****联通****公司纪检组
监督电话:0550-****128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