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省******日处理60吨精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日处理60吨精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GA2024-Q27)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日处理60吨精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82万元
最高限价:298.82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日处理60吨精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298.82万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安装现场符合安装条件,接到采购人交货、入场通知后60日内完成项目产品和相关服务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6.****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7..不具备****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公司的授权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2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2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A座504****市委党校以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若干措施》(高办字〔2022〕7号)文件精神,****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适用。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瑞**区
联 系 人:曾鹏
联系电话:079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党校以西)
电 话:0795-****629
传 真:0795-****688
电子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莹
电 话:079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