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区直播电商的高质量发展,支持本地直播电商企业成长,****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173号)》《**省2024年度市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全区直播电商发展要求,****商务局制定出2024-2025年购买直播带货服务项目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2024年电商促产业转型助力消费升级“十百千万”电商直播活动、**区2025年“网上年货节”电商直播活动。
二、项目主体:****
三、项目金额:从上级拨付的省级支持电商物流发展事项资金中列支25475元人民币用于2024-2025年组织开展4场线上促消费活动。其中2024年组织开展3场“十百千万”电商直播活动,2025年组织开展1场“网上年货节”电商直播活动。每场项目费用均为6368.75元,项目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宣传营销费和其他费用。
四、项目内容:资金使用需要电商企业以直播带货的形式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
五、承办企业相关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区,且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范围中应包括互联网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等;直播带货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直播带货账号注册时间在6个月以上,粉丝数在1万以上,保证单场直播时间在3个小时以上。
2.每场直播活动观看总人数在1000人以上,同时在线观看人数在200人以上;每次直播订单数在100笔以上。
3.带货产品原产地和发货地均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农土特产品、日用百货等具有**特色的产品。
六、需提交的资料
承接直播带货服务项目的直播电商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2.直播带货店铺账号后台截图,应包括账号注册时间、粉丝数、直播时长、直播产品、销售额等基本信息。
3.企业需提供项目活动方案,内容包括直播账号名称、直播时间、产品价格、费用预算表等基本信息。直播结束后需提供直播后台数据、物流单号等证明材料,直播后台销售数据应包括时间、观看人数、订单数、产品单价、销售额等基本情况。若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企业应积极配合。
4.有和其他单位成功**开展过电商直播带货的企业优先考虑。
请有意向的直播电商企业在2024年12月23****商务局,联系人:姚春,联系电话:150****9848,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路9-9号(白鸥园三楼)。本直播带货服务项目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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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